门诊部

  1. 在分管院长的直接领导下,负责门诊的行政管理工作及门诊医疗、预防、教学工作。
  2. 制定门诊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经常督促检查,定期总结汇报。
  3. 全面掌握各科门诊医疗、护理工作的情况,负责组织检查门诊病人的诊治和急诊、危重、疑难病人的会诊和抢救工作,接受大批外伤、中毒、传染病人时,要及时上报院长并采取相应措施。
  4. 定期召开门诊系统会议,协调各科关系,督促检查医务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、诊疗规范和操作常规,整顿门诊秩序,改进医疗作风,改善服务态度,方便病人就诊,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,严防差错事故。
  5. 负责督促指导门诊各科做好消毒隔离、疫情报告工作,协助抓好腹泻病门诊工作。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卫生、疾病防治知识、计划生育等宣教工作。
  6. 负责接待和处理门诊的群众来访工作,妥善处理医疗纠纷。
  7. 负责对门(急)诊、医技工作质量进行考核、评价和持续改进。
  8. 负责双向转诊工作的管理。
  9. 负责门诊部印章、出生证明印章的使用管理工作。
  10. 负责麻醉药品、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病历的使用管理工作。
  11.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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